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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30 13:30-17:30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8号北宫镇人民政府 3.办公电话:010-83887100 4.传真号码:010-83887107 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8号北宫镇人民政府 6.邮政编码:100072 7.电子邮箱:bgzxxgk@163.com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信函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受理部门:北宫镇综合保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3887100 【办事服务(政务服务中心)】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7:30; (延长服务时间)周六8:30-12:30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8号北宫镇人民政府 3.办公电话:010-83887162 4.邮政编码:100072 【代开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发票】 受理时间:每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开票地址:镇政府办公楼215室 咨询电话:83887111 所需材料: 1.出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不动产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原件查验后退回,非出租人本人办理还需提供双方签字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信函等 受理部门:信访办公室、监察科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信访接待电话:010-83887150;党员违纪投诉电话:010-8388701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8号北宫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100072 电子邮箱:bgzxxgk@163.com 程序标准: 信访事项办理流程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将信访人的姓名、电话、住址及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录入。如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请求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请求的,应当推荐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对于登记后的信访请求,要在15日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信访请求要对信访人出具或发送信访受理告知单。对不予受理的信访请求要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提出。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3.对已经受理的信访事项要交由承办部门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4.信访人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办理意见不服的,可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丰台区政府)申请复查。 5.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请求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北京市政府)复核。 6.对走完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请求,信访部门不再受理。 北宫镇人民政府是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层组织。镇党委是全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区委的领导下,对全镇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强化领导、服务、指导、监督的职能。镇政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管理。 主要职能 (一)镇党委 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区委的领导下,对全镇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强化领导、服务、指导、监督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镇领导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 镇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北宫镇党委、北宫镇政府下设党政机构职责 (一)综合保障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镇党委、镇政府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备案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密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档案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工资发放、代扣代缴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和车辆、物业、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100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创新城乡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指导“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组织选举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负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015、010-83887164、010-83887017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主要职责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配合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防震减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征兵、民兵、人民防空工作;负责来访群众、来信办理以及信访案件的协调、办理和落实;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协同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协助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协助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本辖区的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145、010-83887134、010-83887150、010-83887147 (四)城乡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协助抓好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工作;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建立“街长”、“巷长”制,创建文明示范街巷;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按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利用居住区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协助做好环境监测、治污减排工作;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群众做好扫雪铲冰工作;组织开展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管理工作,参与检查地下管线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138、010-83887193 (五)民生保障办公室。 要职责是:负责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见义勇为等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康复及帮助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便民服务设施;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助开展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依法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10-83887120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结合区域功能定位,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地区发展环境;负责制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做好协税护税工作;负责辖区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负责旅游业发展建设,做好旅游业的日常管理;负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租赁指导与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村级账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本镇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123 (七)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 主要职责是:负责村(居)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建立镇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负责对社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及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全民健身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站工作;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 按照国家和本市统计报表制度,采集、处理、分析、提供和管理统计资料,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并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在本地区的实施;组织指导被调查单位和住户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负责对有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负责为本地区提供统计服务,接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141 (八)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联系电话:010-83887013 二、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是: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176 三、北宫镇党委、北宫镇政府下设事业单位职责 (一)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162 (二)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党群活动中心)。 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市民、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5856 (三)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综治中心)。 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028 (四)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林业工作站)。 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129 (五)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主要承担物业服务管理及社区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10-8388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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