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机构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66号 综合联系电话、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10—67991672 办事服务电话:010—6798342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45 下午14:00-17:00 传 真:010—67991672 邮政编码:100076 网 站:http://www.bjft.gov.cn/ftq/c100003r/jgxxcontent.shtml 邮 箱:nyjdzhb@mail.bjft.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66号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来电、来访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45 下午14:00-17:00 受理部门: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7991672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来电、来信、来访 受理部门:纪工委、派出监察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45 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10—67991672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66号 电子邮箱:nyjdzhb@mail.bjft.gov.cn 邮政编码:100076 程序标准:登记-受理-回复 【概 况】 南苑街道是丰台区所辖街道,位于丰台区东南部,首都南中轴的正南段。东至南大红门路,南至丰台区与大兴区界线,西至海子公园东墙,北至南四环中路。辖区面积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5万人。占地1.6万亩的南苑森林湿地公园主体部分就位于辖区内。 南苑地处古永定河流域的冲积扇平原,地势平缓低洼,泉源密布,为元、明、清三代皇家苑囿所在地,周垣60公里。居民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有回族、蒙古族、满族、朝鲜族等。因地处皇家苑囿南苑,故名。 1948年12月南苑解放,称南苑市,市委、市政府驻地在南苑镇。1949年6月,南苑市归北平市管辖,建立南苑区,区委、区政府驻地在南苑镇。1950年成立南苑镇委员会、镇政府,隶属于南苑区委、区政府管辖。1954年南苑镇将政府改成办事处,其管辖范围、隶属关系不变。1958年7月,经国务院《议字第38号》批复,撤销南苑区的建制,将办事处划归丰台区管辖,称南苑镇办事处。同年,南苑镇办事处更名为南苑人民公社(包括办事处)。1966年成为南苑镇城市人民公社,从南苑人民公社划出居民部分。1968年成立南苑镇革命委员会。1987年改称南苑镇办事处。1990年改称南苑街道办事处。2021年丰台区行政区划调整,原南苑乡人民政府南苑村、槐房村、原新宫村及所属社区纳入南苑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 南苑街道下辖17个社区、2个村、4个集体经济组织,共有小区75个;党工委下辖173个党组织(其中党委14个、党总支11个,党支部148个<其中机关党支部13个>),4046名党员。辖区内有驻区部队23支(师级单位4支,团级以下单位19支)。主要金融网点有中国工商银行南苑支行、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主要商业网点有槐房万达广场、大悦春风里、首航超市等。医院有丰台区中医医院(南苑医院)。学校有五爱屯小学、东高地三小西校区、槐房小学、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丰台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南苑兵营司令部旧址。有清真寺和基督教堂各1座。 主要职责 南苑街道党工委、南苑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定位是:强化党的领导、统筹辖区工作,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安全稳定,协调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 南苑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 (八)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苑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二)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四)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五)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六)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七)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八)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备案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密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档案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负责街道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工资统发、代扣代缴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电子设备)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和车辆、物业、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办理。 【联系电话】010-67991672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街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负责创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管理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负责党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负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10-67984757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配合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防震减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下空间治理工作;负责征兵、民兵工作;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协同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接待居民来访,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协助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10-67992152 (四)城乡管理办公室。负责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管理、防汛抗洪、节水、绿化工作;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建立“街长”“巷长”制,创建文明示范街巷;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按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利用居住区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协助做好环境监测、治污减排工作;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管理工作,参与检查地下管线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供热采暖管理工作;组织居民做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扫雪铲冰工作;协助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7991726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负责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负责建立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协调处理纠纷;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组织收集相关信息并向区政府进行反映;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指导社区服务站工作。 【联系电话】010-67973843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负责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见义勇为等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协助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康复及帮助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便民服务设施;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依法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就业失业管理;依法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10-67999235 纪工委(监察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南苑街道
| | |||||||||||||||||||||||||||||||||||||||||||||||||
|
关键字 | ||||||||||||||||||||||||||||||||||||||||||||||||||
| 南苑街道 | ||||||||||||||||||||||||||||||||||||||||||||||||||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 ||||||||||||||||||||||||||||||||||||||||||||||||||
|
相关内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