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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解读:构建共享平台 创新体制机制 提高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质量与效率

发改委解读:构建共享平台 创新体制机制 提高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质量与效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以融合联动为核心,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精准衔接,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打通社会物流运输全链条,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思路、方向和主要任务。

  一、把握发展机遇,迎合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大趋势,顺应新的发展要求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交通运输是物流的基础环节和依托载体,二者密切关联、有机结合、协同联动、相互促进,对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交通、物流、互联网联动融合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和大势所趋。当前,我国处于经济新常态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度融入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提升全球产业价值链地位的关键时期,产业跨界融合和资源整合共享趋势凸显。加快综合交通、现代物流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联动发展,高效串接产业链各部门、衔接供应链各环节、打通运输链各节点,有利于促进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推动实体经济结构优化、降本增效;有利于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更好支撑农业、工业、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有利于支持企业“走出去”,深度融入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提高国际竞争力,对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交通运输与物流整体效率,改善产业运行环境,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和新增长点,拓展发展新空间,提升经济综合效益,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与物流快速发展,综合运输大通道基本贯通,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节点城市功能显著提升。交通物流衔接融合的基础网络初步形成,江海、陆海等多式联运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效果日益显现,公路港、电商物流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提升了交通、物流效率。但交通、物流与信息技术融合不足,支撑保障实体经济高效运行的作用尚未有效发挥,突出的表现为交通枢纽与物流园区布局不衔接,多式联运和供应链物流发展滞后,运输标准化、信息化、规模化水平较低,交通物流链式流程不畅,“最初和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服务未能实现“一单到底”,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不足,共享服务平台缺失,“信息孤岛”问题突出,产业发展环境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协调,市场诚信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共享平台、体制机制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交通、物流、现代信息技术之间的深度融合,亟待有效解决,为此,需要把握经济调结构、转方式带来的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机遇,积极迎合国内外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趋势,顺应经济新常态带来的发展新要求,以构筑资源共享平台和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提高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质量与效率。

  二、构筑共享平台,以“互联网”为纽带,实现交通与物流资源高效利用

  整合信息资源、链接服务资源、集聚管理资源、拓展社会资源,加快构建资源共享、高效配置的交通与物流服务运行平台体系,是推进交通与物流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目前,我国交通、物流总体仍处于各自为政,分离、分割、分散式发展状态,尽管政府、企业都高度关注资源整合和要素共享,部分区域、领域也由政府或企业搭建了一些社会化或专业化的资源整合平台,如传化公路港、中国铁路95306网、上海航运交易所、上海陆交中心、菜鸟智能物流骨干网、林安物流交易所等,拥有各类互联网平台超过2000个,各类移动终端应用近300个,但总体来看规模小、分布散、功能不完善,各主体、各地区、各企业、各平台之间标准不对接、接口不统一、设施不共用、信息不互通、资源不共享。

  要推动交通与物流深度融合,必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真正构筑形成促进资源要素高效流动、开放共享的平台体系。

  一是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由政府推动,企业、行业组织共同参与,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国家交通与物流共享服务平台。该平台的主要功能,首先是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要做到“三个对接”,既对接铁路、航运、航空等国有大型运输与物流企业运作平台,统一标准、企业赋码、平台汇聚,实现“一单一码、电子认证、绿色畅行”;也对接社会化企业经营平台,引导结合自身实际对赋码货物提供便捷运输;还对接交通、物流、信用、金融、公安、工商、税务、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系统,提供一站式服务。其次是促进公共数据交换共享,发挥平台对接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已有信息系统的信息交换通道作用,并强化与国际标准,规范信息交换的标准和接口等对接。再次是提升大数据对决策的支撑能力,加强大数据分析利用,汇集形成面向社会开放的交通物流“大数据”库,挖掘应用数据资源,提高宏观经济监测、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物流仓储分布、产业政策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二是鼓励交通与物流企业拓展专业化平台的社会服务功能,推进“平台+物流交易”、“平台+供应链协同”、“平台+跨境电商”、“平台+金融保险”等多种合作模式,与国家共享服务平台合作共建,实现信息交换、数据共享、一体服务。首先是重点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等专业化经营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线路优化、仓配管理、追踪溯源、数据分析、担保结算、融资保险、信用评价、客户咨询等服务,引导线上线下多点互动运行和协同运作。其次是推动跨境交通物流及贸易等专业化平台融合整合。重点以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为导向,推动跨境交通、物流及贸易平台整合衔接与融合发展,实行“单一窗口”制度,构筑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新模式,鼓励跨境物流平台通过委托代理、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在海外拓展服务网络,增强电商跨境服务能力。

  三是强化跨平台资源共享共用,加强对各类平台的监督管理。首先是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重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公共数据互换制度,提供物流信息标准建设、交换管理、行业公共信息收集与维护、国内国际信息合作交流等服务。推进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主体等开展互联应用服务,构建合作共赢机制。其次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交通物流公共数据,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汇聚行业协会、专业化经营平台数据资源,形成行业相关主体诚信档案,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和机制,对失信企业予以预警警示、惩戒和淘汰等处理。

  三、创新体制机制,积极营造交通、物流、信息融合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完善体制机制、技术标准和政策保障,构建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是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推动交通与物流深度融合,必须在体制机制方面下大力气,真正营造有利于交通、物流、现代信息以及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

  一是理顺制度框架。首先是强化部门间衔接协调。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区域之间的政策协同和监管协调,充分发挥既有部际联席工作会议等制度的协调作用,研究协调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政策、标准等重大事项,促进政府、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信息公开与共享。其次是统筹规划建设。围绕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形成统一协调机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筹运营,推进“多规合一”,加强交通、物流设施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

  二是营造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发展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执法力度,维护市场公平。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市场结构,支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在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申办资质证照等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抓紧研究出台无车承运人资质条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违法违规的惩戒力度。加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公路超载整治力度。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以打破条块分割、地域歧视、企业垄断为重点,系统梳理、修订、完善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政策法规约束主体行为。合理界定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公益属性,加大财政性资金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共享服务平台构建、节能减排车辆更新、绿色包装补贴及公共服务产品提供等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完善“一单制”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物流企业、无车承运人以及个体运输户代开发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建设、标准化装备制造推广等。

  四是完善技术标准。加强产品生产、流通等全链条设施设备标准衔接。加快修订完善物流园区等设施建设标准与规划。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标准化网络接口和单证自动转换标准格式。完善交通物流服务标准,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操作安全性。完善全社会物流统计核算指标和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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