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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庄街道

  【机构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方庄街道办事处

  【基本情况】

  方庄街道位于丰台区东部,办事处驻芳群园三区2号楼。因地处原村落方家庄而得名方庄。西距丰台体育中心12.5公里,东与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相邻;南至南三环东路,西至蒲黄榆路,与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相接;北与东城区龙潭街道办事处隔河相望。辖区内方庄路以西为北京市统建住宅区,以东为城乡混居区,辖域总面积为3.14平方公里,有社区居委会16个,居民3.0万户,7.5万人,民族除汉族外,还有蒙、回、壮、侗、布依、朝鲜、满、白族、土家族、俄罗斯、藏、苗、彝、纳西、瑶族等民族。

  1984年8月23日,北京市政府决定在南苑乡蒲黄榆大队的方家庄、蒲庄、黄土坑、榆树村、焦家花园、西马回甸、北马回甸、小辛庄、高地村、闫家楼、康家园、龙禧寺等十几个村落及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的八里河西里、八里河东里、八里河北里、左外关厢西里等居民区的地域内统建方庄居住区。方庄原名方家坟,为看坟户住地,后更名为方家庄,俗称方庄。1985年5月该地从东铁匠营办事处分出,正式成立方庄地区办事处。2021年5月18日,区划调整为方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街道芳群园三区二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10-67613547

  传真:010-67613547

  电子邮件:fzbsc@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街道芳群园三区二号楼

  邮政编码:100078

  网址:http://www.bjft.gov.cn/ftq/c100003e/jgxxcontent.shtml

  【服务电话】

  方庄街道群众服务电话:010-67606555

  受理部门: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办公时间:24小时接听,全年无休

  【便民服务】

  受理部门:方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876776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7:30,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街道芳群园一区7号楼方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07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街道芳群园一区7号楼方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接待群众信访】

  受理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

  联系方式:010-8761277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街道芳群园三区二号楼210室

  电子邮件:fzxf210@163.com

  邮政编码:10007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街道芳群园三区二号楼方庄街道办事处209室

  【监督投诉举报】

  受理部门:派出监察组

  程序:接件、受理、转办、督办、回复

  联系方式:010-67694180/123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街道芳群园3区2号504室

  电子邮箱:ccdi@ncs.gov.cn

  邮政编码:10007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街道芳群园三区二号楼方庄街道办事处504室

方庄街道工委办事处职责

  一、街道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区委的授权,对街道的全面工作实行政治领导,支持行政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完成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批示,保证市、区人民政府的政令在本地区的实施。

  2、对辖区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支持社区自治工作,发展和繁荣社区经济。

  3、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社区党委、党总支,充分发挥居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建设和领导。

  4、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干部教育,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工作,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5、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地区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对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新经济组织建会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

  8、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同领导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严肃党纪政纪,消除腐败现象,搞好廉政勤政建设。

  9、加强党政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在思想和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

  11、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履行的职责是: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领导、指挥街道城市管理监察分队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基础上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并监督检查公安、工商、税务、环境卫生、绿化、司法、房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12、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的职责是:向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布置地区性、群众性的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外来人口以及向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3、对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履行的职责是: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参加辖区内新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验收工作。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建设质量存在问题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制定辖区社区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14、对居民工作履行的职责是: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5、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监督考核的职责是: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考核结果向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作为对派出机构负责人或专职人员进行任免、调动、奖惩的依据之一。

方庄街道工委办事处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街道工委、办事处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备案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密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档案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负责街道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工资统发、代扣代缴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电子设备)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和车辆、物业、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办理。

  联系方式:010-6761354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街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负责创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管理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负责党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负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联系方式:010-6769418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配合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防震减灾、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征兵、民兵工作;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协同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接待居民来访,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协助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10-6761237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管理、防汛抗洪、节水、绿化工作;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建立“街长”、“巷长”制,创建文明示范街巷;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按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利用居住区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协助做好环境监测、治污减排工作;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管理工作,参与检查地下管线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供热采暖管理工作;组织居民做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扫雪铲冰工作;协助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10-67690778;010-6761289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负责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负责建立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协调处理纠纷;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组织收集相关信息并向区政府进行反映;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指导社区服务站工作。

  联系方式:010-6769418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见义勇为等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协助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康复及帮助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便民服务设施;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依法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就业失业管理;依法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联系方式:010-6763315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七、方庄街道办事处市民活动中心

  负责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指导“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地区各类党组织开展活动;统筹协调社会服务资源,对社区服务设施、网点进行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承担社会组织培育指导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服务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联系方式:010-6769418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八、方庄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事务性工作;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提供各类服务受理的事务性工作;开展以就业援助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

  联系方式:010-876776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一17:30,周六延时:08:00一12:00

九、方庄街道办事处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负责统筹辖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负责北京市12345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系统、街道67606555群众服务电话等市民热线工作;负责城市服务管理网格体系的一体化运行工作;负责丰台区空巢独居老年人为老服务“连心通”接线调度工作。

  联系方式:010-676065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十、方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本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依法行使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 关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依法行使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依法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依法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依法行使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八)承办街道办事处及区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10-8767565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纪工委(派出监察组)

  与地区纪工委合署办公;根据授权,依法对地区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区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完成区监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检查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受理针对所辖党员和监察对象的举报、投诉、来信来访;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检查工作。

  联系方式:010-6769418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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