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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庄街道

  【机构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石榴庄街道办事处

  石榴庄街道位于丰台区东南部,辖区范围东至与成寿寺街道界线、丰台区与朝阳区界线,南至南四环中路,西至光彩路,北至石榴园北里北侧、顺八条。辖区面积3.3平方公里,居民户数3.9万户,总人口8.2万人。街道下辖15个社区,由原大红门街道9个社区、原东铁匠营街道4个社区、原南苑乡2个社区组成。

  辖区规模以上法人单位63家(2018年10月经普数据),有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北京二商健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金健力蛋制品厂、北京二商健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单位,也有中关村丰台园石榴中心分园文创园区,还有首开福茂大厦、金石广场(待开业)、五岳大厦(待开业)等综合型百货大楼。此外,辖区还拥有集轨道交通、长途汽车、地面公交、出租汽车、自行车换乘于一体的特大综合性换乘枢纽——宋家庄交通枢纽。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西街234号

  便民热线:010-87210518

  电子邮箱:slz-zhb@mail.bjf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西街234号

  邮政编码:100079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来信、电子邮箱、现场咨询

  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7210518(综合联系电话)、010-67279254(办事服务电话)

  电子邮箱:slz-zhb@mail.bjft.gov.cn

  【便民服务】

  受理部门:石榴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67279254

  办公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9:00,12:00—13:30,17:00—17:30,周六9:00—13:00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来信、电子邮箱、现场

  受理部门:派出监察组

  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10-6727920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西街234号

  邮政编码:100079

  电子邮箱:slz-jcz@mail.bjft.gov.cn

  程序标准:处理纪检举报的一般流程。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机构职责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石榴庄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石榴庄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石榴庄街道办事处(简称石榴庄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

  石榴庄街道党工委、石榴庄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定位是:强化党的领导、统筹辖区工作,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安全稳定,协调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

  石榴庄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

  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六)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

  (八)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榴庄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贯例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二)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四)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五)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六)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七)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八)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街道内设机构名称

1、综合办公室

  【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备案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密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档案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负责街道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工资统发、代扣代缴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电子设备)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和车辆、物业、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办理。

  联系电话:010-87210518

2、党群工作办公室

  【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街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负责创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管理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负党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区城化团建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负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10-67279218

3、平安建设办公室

  【职责】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配合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防震减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下空间治理工作;负责征兵、民兵工作;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协同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接待居民来访,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协助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10-67279263

4、城市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管理、防汛抗洪、节水、绿化工作;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建立“街长”“巷长”制,创建文明示范街巷;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按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利用居住区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协助做好环境监测、治污减排工作;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管理工作,参与检查地下管线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供热采暖管理工作;组织居民做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扫雪铲冰工作;协助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7279286

5、社区建设办公室

  【职责】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负责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负责建立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协调处理纠纷;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组织收集相关信息并向区政府进行反映;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指导社区服务站工作。

  联系电话:010-67279293

6、民生保障办公室

  【职责】负责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见义勇为等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协助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康复及帮助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便民服务设施;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依法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就业失业管理;依法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10-67279271

  7、纪工委(派出监察组)

  【职责】负责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街道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对机关党员、干部和所辖单位进行党风党纪、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做好街道纪检信访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的信访举报件;受理党员、群众的控告和申诉,认真查处所属党员和被监督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相关廉政监督制度和措施,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街道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的监察;负责监督街道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好纪检调研工作;完成区纪委、监察局和街道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联系电话:010-67279201

二、事业单位

  1、石榴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10-67279254

  2、石榴庄街道市民活动中心:主要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7279233

  3、石榴庄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主要承担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联系电话:010-6727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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