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10-87963791
传 真:010-87963350
电子邮箱:jgzdzb@bjdx.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100163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当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传真
咨询服务受理时间:9:00-12:00,13:0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服务受理部门:旧宫镇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10-87960494
监督受理方式:来电、来信、来访
监督受理部门:旧宫镇纪检监察办
监督受理时间:9:00-12:00,13:00-18:00,节假日除外
监督联系电话:010-87975926
监督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人民政府
监督邮政编码:100163
监督电子邮箱:jgzjck@bjdx.gov.cn
监督受理范围: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办理处理程序: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法定职责
(一)镇党委(地区工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镇党委(地区工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广大农民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领导核心,在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地区)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研究审定全镇(地区)社会全面发展建设规划,讨论决定本镇(地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抓好本镇(地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
4、加强全镇(地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5、领导镇(地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支持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区直有关部门驻本镇(地区)的干部。
7、领导本镇(地区)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8、领导本镇(地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在镇党委(地区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
2、执行本镇(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3、制定全镇(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工作和民政、优抚、残疾人的服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社会建设工作和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农村和城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公安、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环保、环卫、交通、能源、安全、防火、防汛等工作。
8、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党群工作办公室(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
·平安建设办公室(挂人民武装部、司法所牌子)
·城乡建设办公室
·农业农村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所牌子)
·社区建设办公室
·民生保障办公室
·综合保障办公室
所属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市民活动中心(加挂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党群服务中心牌子)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加挂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综治中心牌子)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加挂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财政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