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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 京发〔2014〕17号

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促进首都科技创新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一)加快科技成果使用权和处置权改革。探索建立科技报告和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加强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 机制,积极探索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制度。建立新型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体系,鼓 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通过托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转移机构代理开展科技成果许可、转让、投资等工作。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 公共利益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承担单位依法取得。赋予市属相关事业单 位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对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除国家法律限定事项外,可自主决定合作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

  (二)深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方式改革。完善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 70% 及以上的比 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剩余部分留归单位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 支出的部分,经批准可一次性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但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三)深化科研资产管理改革。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市属科研机构改制为企业的,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其已经实际使 用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可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变更房屋、土地产权手续。探索科研机构将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入股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取得的市场收益, 经批准可用于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市场经营活动。

  二、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快建立由市场决定技术 创新立项、实施和评价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有 效对接。支持“首都创新大联盟”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技术方案选择、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产学 研用协同创新。

  (五)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以及在创新目标、资源配置和组织 实施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企业创新支持方式,引入市场竞争和产业链上 下游评价等市场化评价机制。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机构、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立健全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 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发挥领军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 活力。支持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六)完善科技资源共享的市场机制。深化“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数据资料、 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等科技资源,为全国中小企业提供联合研发、委托研发、 中试检测、技术转移、人才培训等服务,进一步完善以科技资源开放量和服务企业业绩为导向的市场化评价机制。探索采用创新券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 式,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三、完善激励机制,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

  (七)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制度。实行科技成果入股、 股票期权、分红激励等办法,增强对关键岗位、核心骨干的激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经批准可采用协议工资等分配方式聘任高层次人才。中关村国家自 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科研人员可列入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点范围,评价合格的可 获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

  (八)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快建立适应科研创新规律、 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 理机制。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优化财政科技投入和经费管理组织流程。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基础前沿科研项目突出创新导向,公 益性科研项目聚焦重大需求,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企业主体。建立财政投入 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完善无偿资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 后补助等多样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改进资金结 算方式和科研信用管理。探索建立创新调查制度。

  (九)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科研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借助学术咨询机构、协会、学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社会力量,采取同行评议、咨询服务、第 三方评估、用户测评等方式,为财政科技资金项目管理提供支持。重点培育 并优先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

  四、深化金融创新,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

  (十)深化科技金融综合改革。加快建设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探索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建 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开展企业境外投资试点。完善科技信贷、创业投资、 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保险、融资租赁等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容发展,推动北京区域性股 权交易市场建设。引导民间资本依法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创投基金,鼓励银行 等金融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服务。

  五、强化市场拉动,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市场环境

  (十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导向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和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技术标准体系。完善促进公共服务部门和国有企业采购新技术新产品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面向全国的新技术新 产品(服务)采购平台,深化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 示范项目、推广应用以及远期采购合约等采购机制,带动新技术新产品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探索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严格执行节能、环 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支持企业承接重大建设工程,以应用为导向, 实施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程。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和合同分包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比例。

  (十二)研究制定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消费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电子商务等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商业性的增值服务新业态。 推动文化、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积极营造 公平、开放、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引导市场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健康养老、智能交通、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民生领 域技术创新成果的示范应用和推广普及。建设创新参与平台,调动社会公众 参与创新活动和消费创新产品的积极性。

  六、实施技术创新行动计划,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十三)实施《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 年)》。坚持突出创 新导向,加大科技创新储备,积极培育先导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民生需求,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公益性技术, 在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同时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遴选若干重大战略领域、 关键共性技术或重大工程作为重大专项进行重点攻关。改革政府科技创新组织方式,努力构建政府服务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突出企业主体、社会广泛 参与的工作格局。

  (十四)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形成若干产业链完整、规模效应明显、 特色鲜明的高端产业集群。完善产业转型升级机制,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 绿色发展,强化节能、节地、节水,以及人口、环境、技术、安全等产业准入标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提升。创新政府投入模式,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引 导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型经济加快成长。

  七、大力发展高端市场,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

  (十五)积极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完善促进要素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北京技术市场的桥梁和 纽带作用,加快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国设计交易所等高端市场发展,促进技术、 资本、人才等要素市场汇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网上网下结合、产学研扁平化合作的市场体系。

  (十六)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改革。深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完善科技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服务业应用创 新和转型升级能力。推进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支撑的服务业应 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和发展若干新型现代科技服务业态,促进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引导带动创新主体共建“首都科技大数据平台”,提升科技公 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北京国际科 技产业博览会、中国(北京)国际技术转移大会等会展平台集聚要素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水平。

  八、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

  (十七)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弘扬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快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形成具有国际竞 争力的人才制度,吸引汇聚全球高端人才,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集聚创 新创业服务资源,构建创业服务链条,加快科技企业孵化网络建设,打造中关村软件城、科技金融一条街、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一条街、创业孵化一条 街等“一城三街”科技服务品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自建或与社会资 金联合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其土地供应可采取协议出让等方式。引导创业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天使投资加大对创新 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天使投资和孵化器探索特色发展、连锁发展和协同创新, 提高新兴产业培育水平。

  (十八)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促进政策,健全市场导向、激励创新的转化运用机制, 支持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建设。完善知 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应急联动、议事会商、涉外沟通对话、维权援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等协调机制。加快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大 力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加快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鼓励企业参与标 准创制,推进技术标准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

  (十九)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国际科技合作网络,不断扩大国际创新交流与合作,引导各类创新主体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程度。 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北京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集聚跨国技术 转移资源,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枢纽。引导国际知名企业在京设立研发中心和地区研发总部,鼓励海外风险投资机构来京发展。支持有 条件的创新主体积极开展境外技术和品牌收购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参与国 际科技合作和全球产业竞争。

  (二十)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国家科技重大战略布局,积极争取国家改革措施率先在京试点。搭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区域合 作发展协调机制,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以协同创新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打造京津冀创新发展战略高地。强化资源统筹,提高市场化合作水平,促进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央地科技产 业资源对接,引导创新主体以联合研发、技术输出、标准创制、产业链协同 等模式服务辐射全国,更好地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doc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4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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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  体制  机制  科技  中心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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