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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北京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统领全局,坚持把法治建设贯彻始终,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首都城市治理带来的新挑战,加快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高效的实施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和有力的人才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做贡献。现将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夯实首都工商法治建设制度基础

  (一)结合首都实际和工商特点,认真做好立法项目的征集、报送和调研工作,积极做好重点领域立法。为做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立项论证调研工作,2016年4月,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立项调研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同时,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办建立定期沟通机制。2016年9月,我局向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汇报了法规修订立项论证调研进展情况。2016年10月,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立项论证报告。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办理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2015年5月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程》,规范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和备案报送工作。年均办理国家工商总局、市属部门各类征求意见和联合发文等规范性文件514件,其中征求意见477件,联合发文37件,对涉及到工商职责的事项,严格把关,统筹协调。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7件。2016年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现行有效的1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建议保留12件,拟宣布失效6件。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不断探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努力提升依法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推进工商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全系统建立工商法律顾问制度,公开选聘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完善工商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工商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顾问选拔聘任程序规定》、《聘任合同文本模板》等四个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工商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积极促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论证,为相关业务部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支持。2016年初向社会公开选聘了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机构。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收效良好,初显成效。目前正在草拟《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标准》,对外聘法律顾问的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效能。

  (四)推进工商疑难复议诉讼案例编写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对全系统2015年以来新发生复议诉讼案件进行归集,选定典型案例57件,进一步完善后,将汇编形成《工商疑难复议诉讼案例集》。通过实际案例,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执法能力。

  (五)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考核。通过考核,推动各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出庭应诉的重要性,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直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我局平谷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西城分局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其中平谷分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首都工商法治建设实施效能

  (一)全面系统梳理职权,确保权责法定明晰。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对除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职责事项之外的“7+X”类职权事项进行梳理。经梳理,并报请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涉及工商职责的“7+X”类职权事项共计196项,包括:行政确认职权事项4项;行政强制职权事项53项;行政征收(税费类)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检查94项;其他职权事项37项。2016年2月份,按照市委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将 “7+X”类职权事项清单通过我局外网进行公示。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释放改革红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文件及工商总局等五部门文件要求,我局在“四证合一”的基础上,积极与人力社保等部门对接,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合办范围,已经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遵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思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清理工作。经清理,2016年我局确认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7项,确认取消的5项;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事项5项,确认清理的1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已经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中介事项清单待市政府正式公布后,也将向社会公布。至此,本市工商机关行政审批底数基本厘清,为下一步研究如何更好行使职权奠定了基础。

  (三)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切实规范执法主体,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6年11月,我局组织了2016年执法证资格考试,全系统共152名同志参加了考试,通过148人,并向通过考试的干部发放《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二是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岗位目录制度的工作方案》(京政法制发〔2016〕34号)要求,规范我局执法岗位的设置和管理,对市局及各区县分局行政执法岗位目录进行了梳理编制,经过梳理我局“监管执法岗位”(A类岗)为2181人,“政务服务岗位”(B类岗)为1105人。三是开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修订工作,紧密结合我局系统机构设置调整以及基层执法实践中的问题,推进执法程序的完善、操作流程的规范和裁量权的标准化。目前《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修订已经完成,已经印制成册发至全系统办案人员手中,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局部调研工作已经完成,形成初步修订意见。四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2016年6月我局新的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上线使用,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统一和探索运用大数据支持执法奠定良好基础。五是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委员会工作规定》,对各区分局办理的超过100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核核查达12件,发挥集体会审优势,确保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合法、合理、公正。六是强化与司法机关的信息交流与合作,针对本市工商机关协助司法机关执行工作的情势变化,完成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四)积极推动法治工商建设。法治工商建设是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需要上下联动,多部门齐抓共促。为了使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在丰台分局开展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项目试点,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研究制定北京市工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评估指标,以此指标作为评估系统法治工商建设的量化标准,反映法治工商建设的实施情况,检验实施效果。通过评估,积累经验,发现问题,进行督促,补足短板,完善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相关指标和调研报告已完成,并对丰台、房山、怀柔分局进行了试评估。

  (五)明确执法导向,确定办案重点,为促进首都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对2016年度确定的五个领域的104项执法办案进行了跟进和督促,对重点案件所关联的领域进行了强有力的监管,成效显著。2016年,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1670件,罚没款13075.2万元;其中重点案件63861件,占案件总数的89.1%,罚没款5264.8万元,占总罚没款的40.27%。重点案件主要分布为:无照经营案件7788件,商标侵权案件1096件,广告违法案件348件,清户吊销案件54625件,商业贿赂案件4件。各类重点案件中,罚没款分布为:无照经营案件2074.3万元, 广告违法案件1251.7万元,商标侵权案件1755.9万元,清户吊销案件32.6万元,商业贿赂案件150.2万元。

  (六)加强横向沟通,推进“两法衔接”向纵深发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效率,同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多次沟通,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办法》,现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我局分局层面,西城分局、丰台分局、顺义分局、延庆分局积极与区检察院沟通,促进“两法衔接”工作,其中西城分局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工作联系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深化沟通合作、实现职能共用互补;顺义分局坚持“两法衔接”例会制度,共享案件信息800余条。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首都工商法治建设监督体系

  (一)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切实落实执法监督。本着发现问题,促进执法规范,提高系统数据质量意识的原则,在2016年三季度组织了案卷评查,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分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对抽取的案卷按照评查标准评选出优秀卷、问题卷和不合格卷,从评查的结果上看,基本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合理。今年的案件评查,采用网络互评的形式,为分局之间提供一个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加强了对执法干部案件系统操作规范的培训,对促进各分局提高案卷及系统数据质量起到较好的带动作用。在我局分局层面,各区分局都开展了按季度的案卷评查工作。

  (二)着力发挥复议监督作用,实现对类型案件的简化办理。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我局积极应对大量攀升的行政诉讼案件。2016年,全系统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773件,其中总局复议我局35件,北京市政府复议我局10件;我局审理的复议案件426件,已办结302件,区县政府审理各分局的复议案件303件。复议案件中,市局纠正分局行为73件,其中撤销47件,限期履职22件,确认违法4件,纠错率占办结案件的24.17%;国家局复议市局限期履职1件;法制办复议市局限期履职1件,确认违法1件;区政府复议分局撤销23件,限期履职4件,确认违法4件。2016年,全系统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50件,其中市局应诉57件(共同被告16件。已经审结的83件中,驳回36件,原告撤诉39件,败诉8件(撤销8件)。胜诉率为43.37%,败诉率为9.64%,和解率为46.99%。

  2016年,我局办理的复议诉讼的数量明显增多,一方面通过对复议诉讼案件进行梳理,对职业索赔人提出复议请求的类型进行归纳、合并、研究,并尝试将很多存在相同类型化的案件进行合并考量,对复议决定等文书进行简化处理;另一方面我局结合近几年工商执法纠纷疑难案件大量增加的新问题以及办案重点变化的新情况,加强对投诉、举报热点问题的收集、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对基层工商所进行实地走访,及时对案件情况进行归集和展示,引导执法人员及时纠正在日常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引导工商干部注重实际执法能力的培养,事前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为社会公众申请信息公开提供更加详尽的指引。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依据权力清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不断探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强化首都工商法治建设人才保障

  (一)注重法治理念培养,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核心,组织“红盾大讲堂”、“红盾直通车”、领导讲法、集体会前学法等多种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区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全系统干部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学习,积极引导和支持领导干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法制员、公职律师、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巩固基层执法基础。为了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水平,提高全系统法制队伍素质,发挥法制机构负责人的关键作用,增强系统公职律师的业务能力,组织各区分局法制科长及公职律师,在干校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商建设的专项培训。分局层面,西城分局、朝阳分局、平谷分局、延庆分局、燕山分局就《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组织了执法人员培训;丰台分局组织了法制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并完善激励机制开展功勋法制员荣誉称号评选活动;门头沟分局编写《案件系统使用和数据评查规范手册》,为全员特别是新入职人员学习使用案件系统提供教材,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平谷分局强化对基层执法办案知识培训,全年组织多次专题培训,组织各部门法制员开展法制业务知识竞赛;延庆分局研发供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的“电子法规库”,实现处罚职权一键查询功能;大兴分局年初制定了《优秀法制员评选办法》和《优秀办案标兵评选办法》,激励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分局执法效能。

  (三)关注新形势和新需求,结合基层难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研究。针对京东网络交易平台投诉举报案件爆发性增长,属地工商机关管辖困难的问题。市局主管领导带队到基层实地进行调研,分析案件办理问题的重点、难点,通过大量的调研分析,制定了《关于本市范围内网络交易平台涉及举报案件管辖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案件办理的方向,既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又降低了执法风险。西城分局在国家总局法规司组织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法治基础建设课题、执法重点问题课题”研究中,撰写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在《中国工商报》连载,获得国家总局法规司领导高度好评。海淀分局针对网络交易中虚假刷单问题撰写的《网络交易中的“刷单”问题分析》,受到市局党组的高度关注,并在《中国工商报》、《工商行政管理》上发表。东城分局制定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通州分局成立案件指导委员会,对微信方式对案件展开指导;密云分局针对辖区房地产市场特点细化梳理房地产市场整治职能,为执法办案提供参考;大兴分局针对京东企业案件查办的新趋势,建立科室联动机制,积极研究应对。

  (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部署各区分局积极参与国家工商总局及市政府法制办策划组织的各项活动,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活动,围绕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讲解,提升领导的法治意识;为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法治工商”建设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守法宣传教育,切实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联合北京市律师协会从2016年9月9日起,以推动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两项消费维权制度为重点的“送法律、送服务——消费直通车”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一步落实了《开展“为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的意见》,通过以企业和消费者需求为导向,联合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高校等单位共同推动“两送”活动的开展。

  分局层面,朝阳分局借助网络资源,开通工商法律法规有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开展宣传、宣讲活动158场次,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开展专项普法宣传5次,参加培训、教育活动直接受众人群约5500余人次,发放维权材料4.2万余份;丰台分局开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一刻钟”活动;房山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定期开展“两送”活动,并与区教委联合编写《中、小学消费维权教育读本》列入全区中小学德育教育课程;顺义分局围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2016年度“送法律 送服务”活动,向区属各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宣传公示系统;平谷分局由纪检书记带队去受到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宣传法律法规;密云分局与区法宣办、区电视台共同制作《法润密云》专题法制宣传片;延庆分局建立了“延庆工商普法”微信公众号,完成工商普法微电影《让人“心凉”的养生席》并在区电视台播放,该片同时参加《2016年北京市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映活动》;燕山分局针对辖区退休职工消费风险、涉传风险频发的特点,以“关爱老年群体科学理性消费”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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