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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实现本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20年的目标,进一步安排“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本市大力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四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奥运科普行动和四项基础工程建设,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全面实现了《科学素质纲要》确定的“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为“十二五”开局和实现2020年长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2010年本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0%,明显高于全国327%的平均水平,首都公民科学素质稳步提高并位居全国前列。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虽然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本市丰富的科技、科普资源有待充分发掘利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各方面力量有待进一步整合,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时期是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本市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步伐,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推动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时期。进一步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于建设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立足于“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要求,弘扬“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提升首都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首都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全社会倡导以科学的思想观察问题、以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以科学的方法处理问题,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发展。科学普及工作深入开展,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广为传播,不断推动科技和文化的融合,加快形成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显著提升,继续位于全国前列,力争达到国际化高端城市的水平。

  1、全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加强对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构建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努力形成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创新文化氛围,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进一步增强,创新型人才大量涌现。

  2、广大市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显著增强。公众了解科学技术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的愿望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处理实际问题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结合国家有关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发展等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继续推动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大力推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以上述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3、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和监测评估等体系进一步完善。继续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尤其是要加快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利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构建科普新模式,大力推进首都特有的科普资源集成与服务工程建设,使首都丰富的科普资源得到高效集成利用,使北京成为全国科普资源的研发基地、集散中心和国际交流平台。

  4、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完善法规政策,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捐助或参与兴办公益性科普事业。制定优惠政策,设立示范、扶持、奖励项目,支持科普创意产业,引导企业兴办经营性科普产业。开发科普文化产品、科普动漫产品,逐步形成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三、重点任务

  “十二五”期间,本市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应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新局面,继续大力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方面要通过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动首都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改善民生等全市中心工作,使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步伐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进程相一致;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创新科学教育与科学普及的内容与方法、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获取科技知识、享受科技福祉的机会,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首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重点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对科学的理解和对科学与社会相互作用的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结合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学校(幼儿园)科学教育为基础,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丰富课外校外活动内容为手段,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三方的综合教育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激发未成年人学习科学知识的兴趣,从小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使他们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整体科学素质明显得到提高,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促进首都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的均衡发展。继续加强农村地区的科学教育质量,提高城区科学教育较薄弱学校的科学教育质量,关注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的教育公平,为他们提供更多接受良好科学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2、措施:

  在全市幼儿园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鼓励幼儿园、社区和家庭积极开展亲子活动,结合幼儿的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启发幼儿的观察力、想象力和认知能力。

  注重培养中小学生对科学的兴趣和爱好。推行启发式和探究式教学方法,把义务教育阶段科学教育的目标渗透到中小学教育的各门课程和各个环节,特别要提高综合性科学课程、分科的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等科学课程、劳动技术课程、安全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及其它与科学相关的校本课程的教学效果,帮助学生在中小学阶段掌握初步的科学知识与技能。

  加强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要引导高中阶段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初步掌握学习科学知识的基本方法,使他们能够结合科学课程的学习进行自主探究,结合通用技术课程的学习尝试技术设计,并积极开展与科学相关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其它社会实践,促进自身科学素质比义务教育阶段有较大提高。

  大力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科学教育的差距,大力推动全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使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均衡发展。

  形成学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综合教育体系。全面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全市要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专门的科普活动场所,促进首都地区的科研院所、教育基地向青少年开放,利用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基地和其它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资源,为校外科学教育服务。要充分利用首都雄厚的科技专家资源、大众传媒资源等,推进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科学传播活动。组织中科院老科学家科普演讲团、北京老科技工作者总会等智力资源,在全市中小学普遍开展科普讲座。

  组织和引导未成年人参与各类科普教育活动。精心举办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进一步提高参与率,并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上继续保持领先水平,使之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实施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早期培养计划和青少年科技创新“雏鹰计划”、“翱翔计划”,发挥北京金鹏科技团的示范引领作用,办好北京学生科技节、首都“挑战杯”等活动。积极组织和引导未成年人参与“北京科技周”、“全国科普日”和“社会科学普及周”等主题活动,以及其他的国际、国内或区域性的科普教育活动。

  积极创造条件,扩大科学教育的覆盖面。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生、残疾儿童少年、来京务工人员子女、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的科学教育。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活动的机会,保障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权益。

  3、分工:

  由市教委、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气象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提高农民运用科技发展农业生产的能力。围绕首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整体部署,结合郊区产业需要,将普及先进适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大幅提升农民保护生态环境,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和增收致富的能力。

  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和科学生活的能力。结合首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农民自身需求,加强与农民健康、生活、文明相关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促进他们在运用科学方法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同时,升华自身的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使首都农民科学素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提高农村科普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多元投入,促进科普资源向农村聚集,为促进首都农业加快发展,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作出贡献。

  2、措施:

  改进服务方式,加大对“三农”的科普服务力度。围绕农业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需求,依托农村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服务组织网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科技致富服务。鼓励各类农业科技教育机构、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技术技能和发展生产的能力,形成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开展新型来京务工人员培养工程,采用农业科技入户、骨干农民研修、农民田间学校、乡土专家培训、农民致富科技服务套餐配送和专项技能培训等有效模式,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就业培训以及各类非农就业的技能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发挥农业科技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媒体作用,加强对农民科普宣传教育。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健康工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等相关科学理念、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活动,倡导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环保的新型农村社区。加大对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重点传播科学的思维方法,努力提高农民的基本科学素质,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促进科普资源向农村聚集,完善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以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区(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区(县)为目标,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普及。大力发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基地。继续推进光缆入村、网络入户工程,以信息化促进农村的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统筹利用、挖掘潜力,拓展和提升农村公共设施资源的科普服务能力,改建、扩建和新建相结合,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多元投入。继续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评选和奖补工作,不断加大奖补力度和奖补范围,扩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助力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引领广大妇女依靠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和鼓励各类科教机构、城乡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多元化的投入方式,开展科普惠农活动,为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作出贡献。

  3、分工:

  由市农委、市科协、市妇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社科联参加。

  (三)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努力提升城镇企业从业人员的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整体科学素质。结合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学习型城市,通过坚持学校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完善社会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大批具有良好素质的劳动者大军。

  提高城镇企业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通过政策引导、企业扶持、科普培训、营造创新文化氛围等多元途径,培养一支首都城镇企业发展所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围绕首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来京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2、措施:

  加强科学教育培训。坚持学校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完善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科学素质。以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为主要载体,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建立工学结合的职工教育和培训体系,尤其是促进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创新方法的宣传普及,提高职工的科学素质,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作用,开展技术交流和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倡导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制定劳动者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标准,将科学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和培训教材。倡导和普及低碳经济、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激发提高科学素质的愿望,培养获取知识改变生活方式的能力。

  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实施“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计划”,开展“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活动和“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影响和带动企业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活动。探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模式,举办“首都创新论坛”和创新理论培训系列活动,实施按专业、定方向的梯次深度培训,服务在京企业的创新需求。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五年五万”新技师和“五年二十五万”高级工培养等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制定本地区和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加快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培养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根据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和企业岗位用工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充分用好首都优质培训资源,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以提高城镇失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目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术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实施科技助残工程,提高残疾人获取科学知识、掌握劳动技能和改善自我生存环境的意识和能力。

  提升来京务工人员的科学素质。强化来京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针对新生代来京务工人员的需求和特点,广泛开展科普进工地等活动。建立来京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劳务输出组织共同开展职业培训的机制。继续实施来京务工人员培训计划,在家政服务、护理行业免费为来京务工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3、分工:

  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气象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参加。

  (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营造有益于每个居民提升科学素质的社会环境。

  2、措施:

  建立健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体系。加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协调与服务。根据社区的实际状况与需求,明确责任主体,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必要的工作队伍,将科学素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经费预算,切实把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大力开展社区科学素质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北京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科普之夏、首都科学讲堂、绿色北京大讲堂、周末社区大讲堂等活动。发挥北京市社区服务信息网和社区宣传设施的科普作用,推动社区教育在提高居民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社区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面向来京务工人员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社区科普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扩大覆盖面,使受到奖补的社区达到全市社区总数的30%。重点建设一批科普示范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编写《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读本》、《社区科普工作手册》。推动社区数字科普视窗建设。结合社区地域、文化等不同特点,建设一批具有时代气息、体现高新技术特点、满足不同人群需要的科普设施。组织和动员社区学校、科普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俱乐部、科普志愿者,为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建设服务。实施高校科协与社区科普组织对接工程,组织有志于社区科普教育的学者、科研工作者、实用技术专家和在校学生为社区科普服务。

  创新社区科普工作模式。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内外科普资源,在科普产品、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社区内外的各种组织和单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拓宽社区科普工作范围。

  3、分工:

  由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市社科联参加。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

  通过科学教育培训、宣传普及等途径,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掌握科技发展动态,充分认识科技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增强科学决策、科学管理能力,为提升全社会的科学素质发挥示范作用。

  2、措施: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将提高机关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科学素质的内容列入各级干部教育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要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办好北京市公务员科学素质大讲堂,举办公务员科学素质知识竞赛,组织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

  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科学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集中配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读本》,在市属主要媒体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栏目和节目,在北京市领导干部“在线学习”课件开发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大“科技知识及其应用”等相关内容的比重,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自主学习科学知识。将提高科学素质作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将科学发展观、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科技发展规划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在选拔录用、竞争上岗、考察任命、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围绕“科技北京”行动计划的实施,领导干部要率先了解主要内容和项目进展,学习必要的科技知识,推动各项工程的落实,提升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科技北京”行动计划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3、分工: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科协参加。

  (六)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任务:

  加强科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加强科学教育教材开发,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

  2、措施:

  拓宽科技教育教师科学素质培训渠道,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实施“北京科技教育名师十百千工程”,培养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教育名师。实施首席科技教育名师培养计划,为每个区县培养具有较高科技教育能力与水平的首席科技教育名师。提高面向社会大众科学素质培训的教材质量。根据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科学教育培训教材。提高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各种科学素质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

  进一步改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教育。建立科技界、企业界和教育界合作推进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扩大和提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强化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市民学校、社区教育学院、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3、分工:

  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参加。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任务:

  加强科普资源开发,丰富科普文化产品,推动首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加强优质科普资源整合,建立科普资源共享和交流机制;将首都科技、人才优势转化为科普优势,大幅提升科普能力。

  2、措施:

  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继续资助自然科学科普图书与音像制品的创作出版,打造北京科普创作品牌。鼓励、扶持科普剧、科普动漫、科普网络游戏等科普文化作品的开发创作,带动科普书刊和科普玩具等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继续办好北京科普动漫创意大赛。重视报刊、电视、网络和手机等媒体科普资源开发。鼓励将科学、文化、艺术融为一体的科普资源开发。建设北京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确立全国科普资源研发共享中心,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

  加速科普资源整合。以科普超市、科普资源库等方式收集科普产品,拓展科普资源的服务范围,促进各区域、各部门彼此分离的资源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优化配置。建立科普图库、科普动漫作品库、科普报告库、科普音像库、科普图书库等多种类的科普资源数据库。集成科普人才资源,进一步充实、完善包含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志愿者在内的科普人才队伍。发挥网络和数据库集成信息资源的作用,用好“蝌蚪五线谱”、“科学松鼠会”等科普专业门户网站,推进“网上社科普及园”建设,通过科普信息发布、资源导航、资源搜索、资源展示以及论坛、博客、网上调查等功能,为公众和科普工作者提供资源发现、使用、分享的途径,提供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渠道。

  加强科普资源共享。把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有机结合,逐步推进科研机构、高校、大型国有企业的实验室面向社会开放,实行科普场馆免费等。推动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的有机结合,发挥科普在首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国科普日和北京科技周、社会科学普及周、商业科技周等重大活动中,集中向公众展示丰富的科普资源。组织科普产品博览会、交易会,促进资源的交流。以中国科技馆等大型科普场馆为科普资源共享中心,以巡展、交换、重点支持等方式,促进科普资源利用。成立北京科普资源联盟,积极创新科普资源共享模式。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作品、借鉴国际先进科普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首都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分工:

  由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社科联参加。

  (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任务:

  进一步加强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提升科技传播质量;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作用;加强大众传媒突发事件应急科普能力建设。

  2、措施:

  进一步提升媒体科技传播质量和效果。坚持媒体科技传播的严肃性,揭露伪科学;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和科学传播能力,践行“北京精神”。北京日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北广传媒、北京科技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专刊等有关在京媒体要发挥科技传播主渠道作用,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作贡献。把握媒体“分众化”、“对象化”的新趋势,加强科技传播的针对性。贴近生活,服务受众,拉近科技与群众的距离。开展科技记者与编辑的培训,提升科技传媒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探讨大众传媒科技传播理论体系,研究大众传媒科技传播新模式,开发大众传媒科技传播高效资源,发展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创意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加强互联网新技术在科技传播服务中的应用和网络科普原创资源开发,发挥博客、论坛、在线通讯、IP电视、数字电视、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科学传播功能。依托相关媒体,开设科普电视栏目,开发适合的科技传播内容和方式。

  建立大众传媒应急科学传播体系。发挥电视广播受众广泛的优势,针对受众的不同心理和层次需求提供多样化的科学抗灾信息服务。发挥互联网交互性、时效性优势,推出专题网页,加强与网民的即时互动交流。发挥移动媒体方便快捷优势,加强抗灾期间移动媒体的科技传播规划,形成规模辐射效应。

  3、分工: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气象局、市科协、市社科联参加。

  (九)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

  提升现有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能力;拓展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推进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布局,实现科普资源服务公平普惠。

  2、措施:

  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北京科学中心。对中国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北京天文馆等国家和市级科普基地,要强化需求导向,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展示教育内容的互动性、展出形式的多样性和展示教育资源的时效性,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吸引力和服务效果。通过科普基地联盟,实现科普基地互惠、互利、合作,进一步提升科普基地联合服务的能力。

  挖掘科技项目和社会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数量。配合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建立现代科技和创新成果展示基地。支持产业科技馆或博物馆建设。引导公园、商店、书店、医院、影剧院、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逐步增加科普设施,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逐步提升科普主题公园以及观光农业园、动植物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场所科普能力,增加旅游业尤其是工业旅游的科普元素。

  加强社区、乡村科普设施建设。“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科普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科技产业园配备科普宣传设施和实验仪器设备,支持乡村配备农业实验和农产品检测设施,支持户外科普设施建设。继续开展创新型科普社区创建活动。盘活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统筹区域、城乡不同类型科普设施的发展,在新城建设和城南计划中注重科普场馆建设。

  3、分工:

  由市科委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社会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科协参加。

  (十)首都科普资源集成与服务工程。

  1、任务:

  加强与中央单位合作,动员中央在京单位特别是国家科技、教育、文化机构的科普资源为首都科普事业发展服务;为在京社会组织参与首都科普公共服务搭建平台;以科普资源联盟为依托,利用外国驻京使馆、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的科普资源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

  2、措施:

  积极探索中央在京单位科普资源为首都公众的服务模式。倡导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中央单位科技工作者更加广泛而深入地参与科普工作,充分发挥中央科研教育单位退休老同志的智力优势,服务首都市民科学素质工作。整合中央在京科技、教育、文化以及企业的科技资源,形成具有高端水平、独具特色的科普项目。建立国家实验室“社会开放日”活动机制,鼓励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鼓励中央企业建立专业性博物馆、科技馆。鼓励高校师生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科普志愿服务。

  拓宽社会组织参与首都科普事业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全国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从事科普公益事业,通过招标、奖励、补贴等形式培育科普服务市场主体,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科普公共服务的平台。积极培育科普领域的社会组织,形成科普类社会组织的合理结构。

  加强与外国驻京使馆、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科普资源的合作交流。积极动员外国驻京使馆、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北京的科普活动,为首都市民提供多元化的科普服务。

  3、分工:

  由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气象局、市社科联参加。

四、保障和实施

  (一)政策法规。

  建立和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政府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适时对《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条例》进行修订。继续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体系及北京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深入推动。

  完善奖励、激励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和程序,奖励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教师、管理人员、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制定相关的认定标准和表彰奖励办法,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兴办非营利的公益性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重点扶持科普设施开发和科普网络游戏及科普动漫等产业的发展。

  (二)经费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投入力度。

  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切实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科学技术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55号)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证字〔2003〕416号)中有关对公益性科普事业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并依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11-2015年)》,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首都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落实职工科学教育培训经费。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有关“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将其中主要部分用于职工科学素质建设。

  (三)队伍建设。

  加强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建立科普工作者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和进修活动,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计划地做好各项目的主要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科普场馆联合设置相关专业或研究教学中心、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培养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专门人才。

  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建立有效机制,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科技教育教师、科技记者与编辑,以及离退休的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形成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采取高校科协与区县科协、企业科协共建方式,组织大学生、研究生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加强管理,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切实将科普志愿服务落到实处。

  (四)组织实施。

  市政府领导全市《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对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在北京市科普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立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规划,提出总结任务安排,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任务落实,指导各区县科学素质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区(县)在区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推进《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本规划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五)监测评估。

  依据《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开展北京全民科学素质调查,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提供依据。

  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总体要求,建立《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检测指标体系。

  2015年,组织开展检查,对“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0〕680号 
  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区〔2018〕300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学科技园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科园发〔2012〕55号 
  关于认定北京厚德科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等104家单位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4〕364号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17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8〕7号 
  关于公布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1〕11号 
  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2〕94号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号 
  关于印发2020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0〕104号 
  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区〔2020〕54号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20号 
  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5〕297号 
  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7号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9号 
  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国办发〔2020〕51号 
  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26号 
  关于同意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15〕90号 
  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5〕53号 
  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7〕54号 
  关于增加全国妇联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8〕414号 
  关于征集2019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题展示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的通知 农办产[2019]3号 
  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7〕37号 
  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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